当前时间: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滚动新闻: 
房 产

武汉乡村游客体验晒秋

乌梁素海:鸿雁飞过芦

临县:湫河大地春耕图
 
当前位置:首页-> 房 产
铜陵市出台房地产新政策 于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5-6-1

    铜陵市日前出台《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土地供应结构、政府投资性住房筹集模式、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等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于6月1日起施行。

    该市明确了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建立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清单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捆绑”收费方式。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征率,适度增加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调整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方式,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该市支持商品房合理消费,阶段性给予购房人补贴;同时,放宽户口迁入条件,提高人才购房补助标准等。

下一篇: 一线楼市成交迎来红5月 房价沪深涨广州降
上一篇: 太原新出9块规划用地 杏花岭区6地块建住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人员查询
Copyright @ 2010-2012 时闻网 All Right Resverd
晋ICP备11001619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140100400005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晋B2-2001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