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滚动新闻: 
时 评

武汉乡村游客体验晒秋

乌梁素海:鸿雁飞过芦

临县:湫河大地春耕图
 
当前位置:首页-> 时 评
新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发布 学校事故需提高级别
发布时间:2011-10-15
    中央政府对实施了5年的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昨日发布并实施。

  事故报告主体分为6类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2006年2月公布的,相比该预案,新版预案在细节上作出了多处修改。

  比如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旧版预案规定了明确的报告时限,事故发生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

  新版预案则对报告主体细分为6类,并针对不同的主体确定了相应的报告时限。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

  对于监管部门的报告时限,预案规定,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政府及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学校事故提高响应级别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下一篇: 冷空气影响内蒙东北地区 全国大部地区气温回升
上一篇: 长沙超市卖“改期”食品被罚 日期3年内任意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人员查询
Copyright @ 2010-2012 时闻网 All Right Resverd
晋ICP备11001619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140100400005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晋B2-2001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