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滚动新闻: 
旅 游

武汉乡村游客体验晒秋

乌梁素海:鸿雁飞过芦

临县:湫河大地春耕图
 
当前位置:首页-> 旅 游
“十一”黄金周来临:记牢投诉电话 利益受损要维权
发布时间:2011-9-20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让准备出行的市民能够明明白白消费,19日,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出旅游消费提示:慎选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如果遭遇违规行为,可随时投诉维权。

  出行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合法旅行社,如果对行业缺少了解,可先向行业主管部门咨询;旅行合同一定要仔细签,看旅行线路内容是否得到完整体现,是否存在免责条款。没有了解清楚合同内容不交费。

  消费者要慎重看待旅行社的广告宣传,在考虑价格因素的同时,不要忽视服务质量标准,以防止旅行社压低价格,降低服务质量。“一般旅行社的报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吃、住、行、游(门票)全包,另一种是包部分项目,如只包吃、往、行,消费者无论选择哪种形式,都应要求旅行社将报价费用分解明细,并作为旅游合同或协议的附件,避免上当。”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表示。

  此外,出行前还应了解吃、住、行的标准:整个旅游过程中包几顿饭,每顿饭几个菜,几荤几素以及饭菜的制作标准;安排的住宿标准是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如果是星级房要明确是几星级,酒店名称及房间价格等;乘坐的交通工具的标准,主要指往返和旅游过程中乘坐的各类交通工具。

  在旅游景点,购物一定要谨慎,注意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价格要货比三家,不要急于成交。特别是旅游景点内的商品或导游推荐的商店或商品,价值较高的珠宝玉器、电器、名贵药材不要轻易购买。购买的商品要保存好发票单据,标明所购产品的等级标准,并注意核对单据上的印章和地址是否与现场看到的一致。

  旅途中,如果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难以调和的纠纷时,可拨打当地旅游投诉电话,与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或全国“假日办”联系。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为0351-7325012。
下一篇: 湖南:2011浏阳周洛野生桂花节开幕
上一篇: 洛阳龙门石窟因暴雨暂停开放 何时重开仍未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人员查询
Copyright @ 2010-2012 时闻网 All Right Resverd
晋ICP备11001619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140100400005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晋B2-2001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