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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
发布时间:2011-5-2
    教育部近日公布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制定的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生收费等也首次被列入教育乱收费治理范围。据了解,教育部将加强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

  根据实施意见,教育部将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等名义违规收费。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形式,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对考生资格、录取信息、学费标准等及时进行公示。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加强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要加强高校示范性软件学院项目和收费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审批和乱收费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教育部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相关专家表示,教育部加强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等措施,对于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计划内研究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研究生教育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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