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闫子忠(中)听取军队同志汇报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的困难
在他的推动下,牡丹江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后3次被国家、总部评为先进集体。在他的积极协调下,牡丹江市把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出台了《牡丹江市军事保护工作实施纲要》,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被纳入牡丹江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和社会各界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他就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主任闫子忠。
“心系国防,才能抓好国防。”这是闫子忠的口头禅。从上任开始,闫子忠就主动找到驻军部队,一家一家的深入调研,听取驻军单位意见,成为名副其实的军事设施保护“带头人”。
由于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闫子忠深知,“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守法”。为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便成了他办公桌上必备资料,无论是日常工作,还是外出学习开会,他一有时间就认真学习研究。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他都会利用全市《军事设施保护法》教育月之际,亲自带队,组织宣传部门深入17个国防教育工作站(点)和各村镇宣传《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使全市国防教育受众面达到98%以上,干部群众爱护军事设施,保护军事设施,依法与破坏行为做斗争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近日,闫子忠和军队的同志一起冒雨检查军事设施保护情况
在当地干部群众眼中,闫子忠就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活法典和义务宣传员。
“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在和平时期面临着一些困难,没有地方政府和主管领导的全力支持,很难有所作为。闫子忠就是这样一位关心国防建设、支持驻军工作的地方领导。”牡丹江军分区参谋长黄建军说。
为了营造保护军事设施的社会环境,闫子忠坚持经常性的调查检查,经常深入军事设施管理单位了解情况,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军事设施保护单位无用地纠纷。
结合“平安雪城”“百日护游”“春季护航”等专项行动,近年来,牡丹江市开展了军警民联管联防,阻止了20余起可能破坏军事设施的活动和非法作业的预谋,对危害和破坏军事设施的行为长期保持了严厉打击的态势。
“即使不在这个岗位上,仅仅把自身定位在一名普通公民和严格执法者,保护军事设施也是我的职责。”闫子忠说,“军事设施虽然是部队在使用,但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是地方政府的责任,这是《军事设施保护法》所明确规定的。做好了是本分,做不好要受处分。” |